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江源专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江宣)江源区公安局充分结合本地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6月17日召开的全市公安机关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百日行动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逐一排查,严格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严防因漏管失控给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现实危害。
江源区是全省的重点产煤区,煤炭是全区的支柱产业,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是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
按照公安部有关文件要求,江源区公安局针对该区地域广阔、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多、个别企业爆炸物品存放不规范的实际,就抓好爆炸物品储存库的标准化建设进行探索。在对全区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库房逐一进行实地踏查后,民警与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一起规划设计了标准化的储存库,并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投入人力、物力,建设储存库。对不合格或存在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全区96%的爆炸物品专用储存库房通过了安全评价,符合国家标准。此外,江源区公安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通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使各个涉爆单位的专用库房全天候在公安机关的视线之下,并帮助各涉爆单位民用爆炸物品专用库房提高人防、技防、物防水平,确保专用库房不被盗,不被抢。工作中,江源区公安局民警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检查指导,确保责任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几年来,江源区公安局把爆炸物品管理作为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大局稳定的重要手段,突出重点,严格管理,推进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初步形成了有效的管理机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管理模式。
抓宣传,造氛围。安全大检查以及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石人派出所利用集中销毁废弃民用爆炸物品的时机,进行现场说法,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举报线索共计21条,通过查证,直接破获涉爆案件1起;正岔派出所通过群众举报,一举捣毁了位于东升社区的非法鞭炮储存窝点;湾沟派出所针对本辖区经营危险品单位多的特点,专门印发2000份《告全区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发至各经营单位,为依法严格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抓检查,除隐患。在近一年来,共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47起,下发整改通知书215份,目前已整改234起,正在督促整改的13起。为检验专项整治效果,江源区公安局又专门组成督察组,分赴各地进行现场督察,对发现的78处不安全隐患,区局逐一向所属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下发了《关于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的整改通知》,立项整改,有力促进了各类隐患整改落实。
抓重点,保平安。以松树、湾沟、砟子、孙家堡子四个辖区为重点部位,突出各自特点,进行强化指导。松树派出所为了预防使用点上的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采取分片定点,谁受益、谁出资的方法,按照标准炸药库的建造标准,全面完成了建造任务。
抓教育、促管理。江源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全部经过了培训,并且持证上岗。期间,江源区公安局有关部门民警还对申请从事爆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严把考核关,坚决杜绝无证爆破作业。
抓落实、强效果。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通过区间、派出所、涉爆单位签订《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将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岗位。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与其他管理一样,将各个使用单位的检查督促责任分配到人,要求爆炸物品专管民警在每一次检查中都做到“两到位、一核实”,即检查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检查出入库登记是否到位,储存情况、储存数量是否正确,落实专人管理,建立起有效监督机制和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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