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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做好民生工作 ———市妇联主席姜丽谈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

日期:2012.03.1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作者】 曹泓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 (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隔 万小琳 本报记者 曹泓

“市六次党代会提出,‘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着力创新社会管理。’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既服务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又履行着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具有政治性和群众性双重性质。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就是要求各级妇联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中实现妇女工作与社会工作互动双赢,从而协助党委政府进一步做好民生工作。”日前,市妇联主席姜丽接受采访时说。

姜丽认为,妇联组织要想实现这一工作目标,重点要在“四个创新”上狠下功夫。

创新维权服务手段,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的切身利益。牢固树立大维权的工作理念,让广大妇女群众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切实感受到权益得到保障,从而自觉接受管理、主动配合管理、积极参与管理。扎实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启动留守儿童守望互助行动,建立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关爱服务网络。

(下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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