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小金库”有奖励最高奖金10万
日期:2010.09.02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4版 (要闻·广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将对举报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通知称,举报人自愿向“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举报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由“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按照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的3%-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资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0万元。
联名举报同一“小金库”的,由第一署名人办理手续。相关举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不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视同放弃奖励。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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