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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松花石松花砚申请地理标志已获通过

日期:2010.11.30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 (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李志伟何苹)日前,江源松花石、松花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已获通过,江源区政府将行使松花石和松花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管理和使用权。

江源区代表吉林省政府申报的“松花石”和“松花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经国家质检总局公示后两个月内无异议,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有关要求,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专家委员会组织,在北京召开了“松花石”和“松花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通过专家组认真审查和讨论,专家组认为“松花石”和“松花砚”具有较强的特色和较高知名度,通过技术审查,并建议一并保护“松花石砚”。

地理标志是一种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江源松花砚、松花石地理标志通过申请注册,实现从资源转变为受法律保护的资产,并通过授权使用、监督管理等,实现其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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