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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热情服务小微企业

日期:2014.11.1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 蔡冲春)

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市国税局在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工作中,高标准、严执行、快行动、早落实、求实效,为全市符合条件的467户企业减免税款101.91万元,“受惠面”达到100%,使广大纳税人充分享受到国家释放的改革红利。

该局以深化征管改革和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为契机,创新管理方式,再造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结合上年度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数据,开展小型微利企业调查摸底,确保落实优惠不留死角。强化政策法规和税源管理部门重点监控,把一般事项与日常税收管理合并审核,切实把管理的重点从事前审批转入到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管上来。简化手续,方便办税。无论新办企业还是存续企业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预缴申报时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就可以自行享受优惠政策。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企业只需将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国税机关备案。在办税大厅开设专门窗口,受理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资料的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有专人引导即时办结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手续,提高办税效率。

服务基层,及时提醒。在季度和年度申报结束后,市国税局通过征管系统提取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数据,及时下发到各基层局,使基层局有的放矢地开展宣传、辅导、提醒工作。同时利用白山国税微信平台和纳税服务QQ群,及时提醒符合标准的小型微利企业在申报时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绩效考核,严肃问责。该局把优惠落实情况列入市、县两级税务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市局成立督查组,采取日常督查、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受惠面”达不到要求、变相审批、额外要求纳税人报送资料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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