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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检察院强化社区矫治工作

日期:2011.10.2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 (政教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玉清)近年来,江源区检察院本着“前移检察窗口、掌握社情民意、服务基层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在全区10个乡镇街道分别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站,对全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管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个到位”形成社区矫正合力。一是组织机构到位,由检察院牵头,政法委、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参加,组成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每个社区矫正工作站配备三名专职工作人员,保证社会矫正工作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到位。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保障措施到位,每个社区矫正工作站都有专门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工资、经费都由区财政全额拨付。四是宣传发动到位,广泛开展社区矫正宣传活动。去年以来,共张贴社区矫正宣传标语 200多幅,制作条幅35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三个上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对矫正对象做到三个上门,即送“法”上门、送“技术”上门、送“工作”上门。与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协调,对矫正对象中符合低保条件的个人办理低保手续,对应当完成义务教育和能够继续学业的帮助其联系重返校园,为有劳动能力的联系就业。目前已对61人的低保手续进行了审核,15人顺利就业。给未成年人上法制教育课5次,已有57人次通过劳动技能培训掌握了一技之长。全区85名矫正对象思想稳定,无一人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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