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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误把窗当门六楼坠落致身亡

日期:2010.09.02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 (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一日,张某酒后到朋友居住的602室玩耍,期间又与朋友常某痛饮成醉酒状态。晚上23时左右,常某在自己已无力护送张某回家的情况下,到邻居处求援。此时已神志不清的张某误将六楼窗户当房门,越窗而出,经江源区公安局法医鉴定,张某因高空坠落致肺脏心脏破裂呼吸循环障碍死亡。

江源区法院审理认为,常某因与张某饮酒已达醉酒状态,在明知张某喝多了的情况下,没有尽阻止义务,任其饮用,导致张某醉酒后误把窗户当房门,从六楼坠落身亡。张某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对自己在醉酒状态中的民事行为应有预见性,对其自身死亡应承担事故责任的80%,常某承担过错责任的20%,因此法院依法判决常某赔偿各项损失5.7万余元。

(孙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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