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道江区法院成为我市量刑规范化试点
日期:2009.06.24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孔峻巍)从6月22日起,八道江区法院成为我市量刑规范化试点。这是记者从当日召开的市公、检、法、司第二次联席会暨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的。试点法院应当允许组织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就量刑问题发表量刑意见,并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会议要求,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必须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的,予以明确、细化,甚至在法律框架内有所创新。要使量刑的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更好地接受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判。不但要公开量刑的依据,而且要将量刑全过程和量刑理由公开,从而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 会上还对各有关部门在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中的职责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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