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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相伴好扬帆

日期:2010.09.0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 (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近年来,靖宇县检察院从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支持投资者创业、着力服务经营者兴业,为靖宇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挥职能助推发展

围绕保障发展,该院对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及时跟进、全程参与,前移执法关口,实行一个项目一位班子成员、一个工作小组、一套服务措施。建立重大项目专项预防机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推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廉洁的执法环境,坚持到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职能就跟进到哪里。

围绕推进发展,该院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保驾不设障,护航不添乱”的原则,旗帜鲜明地支持企业开拓创新、谋事干事、加快发展。针对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案件,认真开展一案一建议,结合办案深入分析发案原因,提出预防对策建议。该院反贪部门从去年以来相继查处数起营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预防部门及时向县委反馈办案情况,并发放《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检察建议书》两份。

深入调研把脉定向

开展“为企业分忧、为发展清障”主题调研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走进三利硅业、华宇洗煤公司等企业,征求意见,畅谈服务举措,谋划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环境。吉林森工大华矿业集团是该县招商引资企业,在了解企业铁矿项目由于“受阻”迟迟没有开工的情况后,院领导立即与企业沟通联系,并组织召开林业、国土、交通、法院等多个部门联席会议,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使企业投入运营。

定期开展以送法到企业为中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法、知法、守法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使企业职工了解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从而通过法律监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创新载体优质服务

对重点项目和企业,建立检察官驻企业服务站,派出法律服务联络员进行对接,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随时解答,提供法律帮助。目前,该院相继与娃哈哈、农夫山泉等9家国有、民营知名企业和高速公路、铁路建设等10余个项目建立了联系。成立了以预防、公诉、民行等8个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组,开通了法律咨询服务热线。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组广泛深入企业,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征求意见。

延伸服务触角,变“坐等服务”为“主动服务”。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干警深入到赤松核电项目指挥部、靖宇至松江河铁路建设指挥部、白山娃哈哈饮品有限公司、靖宇兴宇路桥有限公司等企业,发放检企联系卡、征求意见卡等。通过采取对接、上门等服务方式,全院21名检察官全部深入到企业、项目单位。日前,帮助解决问题5件,征求意见建议48条。

健全制度保驾护航

该院先后制定完善了《服务企业的工作规范》、《关于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的工作意见》等文件,明确服务思想。按照省院统一制定的《促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书》,建立和开通重大项目建设企业与检察院之间的“绿色通道”,逐项抓好承诺的兑现和落实。制定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五个慎重》、《五个严禁》,要求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时,掌握原则,充分考虑对整个企业的影响,确保不出现“查办一起案件,跨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现象。

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把促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纳入工作考评体系,作为考核班子实绩、考察干部能力的重要内容,重点考察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规范、文明、廉洁程度。今年以来,该院为重大项目办实事、办好事10余件,实施法律监督50余次,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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