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 (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洪武)靖宇县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采取抓住乡镇、突出村屯、严管站办所和监督涉农部门的方式,初步构建起“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层级负责、上下联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较好地实现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抓住乡镇,督促其正确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分管县领导与乡镇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所辖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县委对各乡镇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考核机制,在年度考核中,对被评为优秀基层党委的给予了表彰,对不达标的乡镇实行了“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底各项评比资格,起到了较好的鼓励鞭策作用。加强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县委为全县8个乡镇统一配齐了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员,增强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年初以来,各乡镇纪委协助党委化解涉农信访问题120余件次,自查及协助县纪委、检察院查办涉农违纪违法案件15件,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秩序稳定。严格监督涉农焦点事项。对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的发放,由乡镇纪委带队下村,保证各项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每年县纪委联合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各项惠农资金、扶贫救济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滞发、挪用、套取、贪污涉农专项资金的行为,并严格追究乡镇主要领导责任。强化乡镇干部作风建设。在各乡镇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九个一”、“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和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等活动,引导乡镇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转变作风,着力关注解决民生。去年以来,共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00余件。
突出村屯,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农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村“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履行村“两委”提议、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结果公示、实施结果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理财小组全程监督的程序。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活动。每年结合“三诺一考”,组织村干部向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民代表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比星级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对于群众民主测评不满意的村干部,由县、乡两级纪委进行深入调查,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村民。四是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不断完善监委会工作职责,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时足额发放误工补贴,提高了其工作能力和积极性。在村“三委”换届期间,该县扎实开展了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共审计村干部302人,涉及违规金额76.9万元,责令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了整改。
严管站办所,规范基层权力运行。针对乡镇机构改革后出现的站办所监管“两层皮”、服务质量不优等问题,县委、县纪委着力加强了站办所监管。明确县直主管部门是监管主体,对站办所履行职责情况具有直接监管的责任;赋予乡镇党委、政府教育提醒、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和建议调整4项权力,对站办所作风建设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每年县直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与站办所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及政行风责任状,督促其向服务对象做出公开承诺,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群众关注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问题,制定了《靖宇县村级财务监管流程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流程图》等,统一上墙公开。建立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将站办所公开内容及时在村务公开揭示板上同步公开,特别是村集体财务支出情况,责成“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公开,坚持做到每季度一公开,有效落实群众监督权。
该县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要求涉农部门每年对站办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不少于两次,重点普及农村政策、法规、财会、纪律等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专项治理。督促涉农部门在家电下乡、农机具购销、农资市场等领域进行专项治理,严把质量关,坚决纠正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欺农、损农的不正之风。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督促涉农部门积极开展科技文化、种植养殖、疾病预防、安全生产、灾难应对、法律援助等下乡宣传活动,为“三农”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协调化解涉农信访问题。督促涉农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对土地补偿、林权改革、土地纠纷等涉农信访问题进行及时解答和处理,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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