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农村改革既要“办工程”更要“解方程”

农村改革既要“办工程”更要“解方程”

日期:2008.10.20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4版(环球点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记者近日在农村基层采访时,不少农民反映,他们既希望政府多办些修路、改水、办水利、建福利院等民生工程,更希望各级领导干部不要回避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尤其是一些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看来,农村改革既要“办工程”,更要“解方程”。 “办工程”是必要的,而且要大办、实办、办好。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发生沧桑巨变,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审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村发展仍然滞后、农民增收仍然困难。这就需要贯彻“多予”的方针,加大投入,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一些地方,乡村债务、争地纠纷、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千头万绪,对基层干部来说,不啻于一道道复杂的“多元方程式”。少数地方甚至因此长期引起群众上访。这些矛盾纠纷不及时化解,就会“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不仅拖发展的后腿,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 与“办工程”相比,“解方程”更需要智慧和勇气,更加考验干部的政绩观和名利观。比如,一些粮食主产区乡村历史遗留的债务沉重,有的乡村干部逢年过节就外出躲债,在这样的条件下,搞建设谋发展必须立足“化旧债、不举新债”,必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切忌好高骛远,盲目攀比。 “解方程”解好了,“办工程”的效益能得到倍增。当前,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办工程”,还是“解方程”,都应严格遵循这一条重大原则,千万要杜绝“伤农”“坑农”“害农”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发展的竞争是一场比拼耐力的马拉松。一个地方只有逐步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才能甩掉包袱,轻装上阵,继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据新华社电)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