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致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的公开信

致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的公开信

日期:2011.03.0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2010年,是机构编制部门实现独立运行后的开局之年,也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实施重要转型的关键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改革为主线,以创新管理为手段,在参与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抢抓机遇,求实创新,打造亮点,真正发挥和体现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全市事业单位即将开始实行网上登记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基本上形成了“以登记管理机关为主导,举办单位配合,相关单位协作,事业单位自律”的工作模式,有力地推动了登记管理工作又好又快科学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辛勤劳动和务实工作以及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的结果。

今年,我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的首要任务按照“认真准备,快速启动,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实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后,事业单位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一台联网的电脑上都能申请事业单位法人各项登记业务,就可以真正实现“全天候,无障碍”的登记管理新模式,就可以大幅度减少事业单位申办登记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明显提高工作效率,就可以整合资源,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登记管理能力,实施网上登记管理可以实现的政务公开化、办公高效化、服务网络化,这也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电子化政务”的要求以及温家宝总理“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指示的重要举措。其次,要依法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一方面,对那些已经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设立登记,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法人,在法定年检时限(每年均为1月1日至3月31日)内不申请年检,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将自行废止并失去法律效力。年检时限截止后,事业单位在线系统将自动关闭,登记管理机关将不再受理逾期年审事宜。另一方面,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吉发[2010]10号)等的规定,凡是经过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必须依法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法人登记。对那些不登记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限期进行整改并登记,经整改后仍不符合登记条件而未登记的,在2011年全省机构编制核查时,将不做为一个事业单位上报并予以撤销或整合。今后,凡是不具备事业单位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将不再批准设立。

截止2010年底前,市及各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还要组织对本级的全部事业单位进行网上登记培训;2011年1月1日开始,登记管理机关将要事业单位实行网上登记。因此,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做为编办工作相关独立的一个重要部门,除了要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专用光盘、操作手册等引导工具的领购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联络员的专业培训等项工作之外,各事业单位还要积极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开展好此项工作,这也是你们义不容辞的义务。不参加网上登记培训班,你便不会在网上进行操作;没有网上登记专用光盘,你便不能在网上进行登记。

让我们紧紧围绕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结果和年度报告制度,事业单位法人重要事项信息披露制度,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评估制度,加强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结合2011年市本级将要进行的以机构编制实名制为主要内容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促进事业单位依法登记。

新的时期肩负新的使命,新的目标激发新的热情。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戮力同心,共克时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发扬“向前向上,求富求强”精神,为把白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打造成“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把白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打造成“学习思考型、开放创新型、求真务实型、全面复合型”人才,为白山大发展快发展续写出更新更美的篇章。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