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禁售禁食织纹螺
日期:2012.07.24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作者】 胡浩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4版(环球点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记者胡浩)
由于浙江等地近日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卫生部20日发布通知,要求禁止销售和食用织纹螺。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等,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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