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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廉政”在干部心中扎根

日期:2009.02.20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抚松县纪委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工作,做到了有为有位,使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连续三年被市纪委评为“优胜单位”;被省纪委命名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信访举报工作先进单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到抚松调研时,也对抚松县纪检监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县委书记曹广成同志在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十周年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的典型发言。 抓龙头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重点任务在基层落实 抚松县纪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把落实责任制的要求延伸到村一级党组织,坚持“五责”并重,狠抓了“明责、定责、践责、评责和追责”环节,使每个领导干部重任在肩、约束严密。在责任书的签订方式上,由过去自上而下变为自下而上逐级报请的签订方式;在责任内容上,除了履行共性职责,还突出个性职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强化责任追究。近两年,对17名乡(科)级党员干部和6名村级干部追究了责任。为把责任制考核延伸到村(屯),制定了《站办所及村屯责任制考核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乡镇民主决策制度》等13项相关制度规定,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奖惩到位的责任体系。 抓基础创新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针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乡(镇)纪委力量不足,村级“三资”管理薄弱的现状,该县纪委创新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在全县128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监委会主任和成员。对履行职责不好的监委会主任和成员,通过村民大会改选或罢免。通过一年多来的运作,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07年全县农村上访率同比下降了70%,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抓查处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县委、县政府对查案工作态度坚决,强调办案不划“禁区”,不搞“特例”,不论哪个单位、哪一级干部,只要违纪违法,就要坚决予以严肃查办,决不姑息迁就。县纪委为办案科室配备了办案用车,建起了一个30多平方米并配有监控设备的的谈话室,对整个谈话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主管书记在办公室就可以随时指挥调整办案人员的调查方向和谈话策略。建立了有53名专业人员组成的办案人才库,有10余人次被省、市纪检监察机关抽调参与办案,并受到好评。今年以来,共查办案件39件,其中: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4件,乡(科)级干部案件10件,查处违纪金额39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1万元。 抓规范严格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一是建立约束一把手用权行为的规章制度,特别是落实好“四个不直接管”的制度。二是完善对基层干部强化监督的各项制度措施,包括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基层站办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勤廉双述、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村干部离任审计等。三是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包括严禁大操大办敛财、公务用车管理、大吃大喝、以权谋私等问题的规范。四是对深化农村改革中进行的新探索实时进行规范。县纪委在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对村务管理、“三资”管理、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等重大问题,建立了听证评议机制,扩大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 抓队伍保证反腐倡廉重点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几年来,抚松县纪委从提高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出发,建立了机关干部学习室和学习制度,开办了室主任讲坛,坚持党员教育“三会一课”制度,强化理论政策和业务培训。到目前,县纪委机关所有干部都参加过外出培训和考察一次以上,每次学习考察结束,分别向县纪委和县委做出“双报告”,县纪委向市纪委做出专题报告。注重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严把选人关和用人关,逐步把懂法律、经济、金融、财会知识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同时,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使用,2005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先后有25名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其中,正科3名,副科13名,到系统外任职7名,形成了干部使用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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