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芳被评为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党员
日期:2012.07.1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作者】 刘金英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 刘金英)
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律师赵春芳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党员”荣誉称号,并进京参加全国创先争优表彰大会。
赵春芳从1982年起一直在靖宇县从事律师工作,被当地老百姓称为能帮老百姓办实事的好律师。30多年来,她代理10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和投诉,免费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达上百起,免费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在赵春芳的心中,维护正义是律师的天职。据了解,赵春芳是全国20余万律师中唯一获此殊荣者,全国律师界唯一代表,我省共有3人在此次活动中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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