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法院开发区法庭真情为民调解
日期:2011.12.26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 (社会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姜泓宇 张雪)近日,靖宇县法院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刘某是四川来靖宇县务工的农民工,在其老乡包工的工地上做一些活。一日工作时,他因操作失误,从二楼摔下,致重伤。由于刘某家境贫困,无力支付高额的治疗费用,又因与包工方、承包公司无法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因此诉至法院。
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刘某进行索赔的程序不对,按照法律规定,应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走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再诉至法院。现在已是年终岁尾,若要履行上述程序耗时耗力,难以保证刘某得到及时医治,为此,该案法官多次与包工方、承包公司进行沟通、联系,尽快实现了调解结案。
相关文章
- 1、养殖泥鳅鱼带富一村人 年份:2013
- 2、梅河口市曙光镇农家书屋藏书2万余册 年份:2013
- 3、本案能否收回大学生农转非承包土地 年份:2013
- 4、集安合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年份:2013
- 5、集安市包村干部入户“狗不咬” 年份:2013
- 6、柳河县“乡土人才沙龙”解疑难 年份:2013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