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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安全是搞好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

日期:2011.03.04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理论与实践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搞好煤炭企业的安全工作,是最大限度维护员工的生存权和切身利益的需要。员工群众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只有依靠员工群众,切实发挥煤炭企业员工对安全的监督作用,充分把广大员工群众发动起来,最大限度地管理人的不安全行为,才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煤炭企业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一、煤炭企业安全工作依靠员工群众

群众安全工作是通过群众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群众化。虽然煤炭企业有一大批安全工作管理专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装备先进,但是多年的生产实践证明,没有全员的安全意识,没有员工群众的规范化行为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意识及奉献精神,有再先进的装备、技术也达不到最理想的安全效果。所以,工作实践提醒我们,安全工作必须首先从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入手,必须依靠员工群众,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

群众安全工作是企业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群众安全工作是通过群众安全管理尽力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增加参与人数,以量变求得安全管理的最佳效果。

二、充分发挥员工群众在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

工会是群众团体,它可以通过群监网络来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监督方面能比较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发挥重要作用,也可以在监督企业领导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方面,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如企业制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使用,都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对领导的严重官僚主义,忽视安全生产等问题,工会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并督促有关方面及时改进。在生产过程中,如遇有领导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发生急性中毒和重大事故以后,险情尚未排除,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等情况,工会可以做出决定,支持员工拒绝操作,并督促领导限期整改。全国总工会依据有关法律对煤矿员工赋予了“十项权利”。即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安全生产监督权、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抵制违章指挥权,紧急避险权,反映举报权,投诉上告权等。为确保这十项权利的行使,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提高对保障员工安全生产监督权利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发挥员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作用,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

二是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箱、举报电话,对员工反映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重大问题要高度重视,尽快解决;对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积极采纳;对侵害员工安全生产权利,搞打击报复的人或事要严肃处理;员工提出的安全问题不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的要追查责任。

三是制度奖励政策,教育鼓励员工行使安全生产的权利,对在安全生产中敢于同“三违”现象作斗争和为安全生产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经采纳取得较好效果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三、调动员工群众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如何调动员工群众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是做好群众安全工作的重要问题。

首先要增强员工群众的安全意识。意识对行为有支配作用。要提高员工群众的安全意识必须加强学习培训。只有通过学习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掌握煤矿生产的客观规律,才能增强同各种自然灾害作斗争的能力。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是各类事故的导火索,只有掌握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并且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安全生产才能有保证。教育员工要保持健康稳定的心理和精神状态,工作中要思想集中,胆大心细,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我安全意识提高了,才能做到互保联保,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其次是不断强化群监网络组织建设,建立一支覆盖面广、战斗力强的群监员队伍,确保群众安全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安全工作没有捷径可走,只有盯住现场,就抓住了安全工作的重点。群监员一定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腿勤、眼勤、嘴勤,大胆行使自己的职权。落实好群监员待遇,奖优罚劣,调动其积极性。要强化群监员接待站的中心环节作用,完善安全信息反馈系统,重在落实上下功夫,确保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再次要加强家属安全协管网络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矿工家属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第二道防线作用。组织协管员对“三违”人员进行帮教,通过讲述违章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的痛苦等,教育员工遵章守纪远离“三违”,做安全生产的模范。定期组织协管员到井队听取井、队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部署,及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汇报。使广大员工和家属成为安全工作的主体,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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