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靖宇县公安局实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制

靖宇县公安局实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制

日期:2012.03.0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作者】 王孝信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 (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大鹏 记者 王孝信)

日前,靖宇县公安局推出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制、户口代办制、摩托车驾驶证流动办理制、出城车辆自愿登记制四项服务承诺,进一步方便群众,促进社会和谐。

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制是指,户籍地是靖宇县的居民不受现住地影响,持本人户口簿可就近到全县任何一派出所申办和领取居民身份证,不需要往返属地派出所办理。户口代办制是指各乡镇派出所辖区群众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业务的,由派出所受理,需要县级、市级公安机关审批的,经派出所审核,手续齐全后,由派出所民警代为办理(必须本人到场的除外)。摩托车驾驶证流动办理制就是要求交通民警定期深入全县各乡镇、社区,为办理完体检证明的群众一站式办结各类摩托车驾驶证,群众不再往返驾驶学校。出城车辆自愿登记制是指靖宇县的营运机动车辆在离开靖宇镇辖区时,驾驶员可自愿到公安局交管部门设立的三处登记点进行机动车辆登记,以确保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车辆的运行情况,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同时,为防止疲劳驾驶,在龙泉治安卡点为长途司机提供休息场所。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