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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A2江源公安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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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获释不思悔改 结伙作案再犯前科
现年36岁的莫某为通化市梅河口市人,其于2005年11月因盗窃被沈阳市东陵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2013年3月提前刑满释放。莫某在家休息了几个月后,因手头拮据又萌发出不劳而获的邪念。当年10月下旬,莫某联系曾共同在监狱改造的崔某一起到吉林省“干活”。
现年32岁的崔某为辽宁省昌图县昌图镇人,其于2003年6月因盗窃被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2年6月刑满释放。出狱后无一技之长的崔某暂住在大连市,在接到莫某的电话后,生活颇为窘迫的崔某立即来到了莫某家。
“靖宇和抚松是种参大县,今年参价行情好……”莫某向崔某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过了几天,两人坐车到了靖宇县,并盯上了夜间无人值守的王某家特产商店。2013年11月5日白天,莫某和崔某就近买了作案工具。当晚午夜,两人潜入特产商店内将贵重土特产品洗劫一空。贪婪的崔某又撬开了该商店休息室内的一个小保险柜,拿走了6000余元,随后,崔某又将休息室衣柜内的5件貂皮大衣盗走。在逃离现场时,崔某又顺手拿走了5瓶名酒。
侥幸得手肆无忌惮 销赃买车再犯大案
侥幸逃脱后,莫某和崔某更加肆无忌惮,决定再干一次大案。2013年11月8日,莫某独自来到了抚松县,在盯住一家夜间同样无人值守的高档烟酒专卖行后,莫某又返回了海龙镇。“你回大连市找人把貂皮大衣卖了,用卖的钱买台车回来,回头咱俩把抚松这家干了。”
2013年12月15日,莫某和崔某驾驶着用赃款购买的面包车来到了抚松县。当晚深夜23时许,两人用相同的作案手法将高档烟酒行内价值35余万元的19箱名酒和260余条名烟洗劫一空。
为了及时销赃,莫某和崔某在通化市和辽宁省廉价卖掉了全部鹿茸和部分林下参及60余条名烟,所得万余元赃款和盗来的6400元现金被两人挥霍无余。
帮助销赃中饱私囊 贪图钱财落入法网
2013年12月25日,许振华副局长带领刑侦大队黄奎生副大队长等民警转战大连市。由于帮助崔某销赃的刘某原先的电话号码已停用,民警在大连市中山区警方的配合下,经过连续5天的昼夜缜密侦查,最终获得了刘某的其他联系方式,并锁定了刘某的暂住地址。2013年12月29日,专案组民警在中山区三八广场附近的某居民小区将在家中的刘某抓获,刘某对帮助崔某卖掉5件貂皮大衣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家住黑龙江伊春市翠峦区的刘某在大连市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其得知崔某的来意后异常热情,很快“帮助”崔某把5件貂皮大衣卖了一万元,并隐瞒了自己从中获利近万元的犯罪事实。
当晚,被押解归案的刘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靖宇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我和小崔购买了人皮面具和开锁工具,准备再大干几次,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了。”莫某似乎心有不甘。“出狱后本想好好生活,但没经受住诱惑,又从事了‘老本行’,恐怕这辈子就在监狱度过了。”“知道这几件貂衣来路不明,为了挣点‘差价’,到头来付出了惨重代价。”崔某和刘某的醒悟太迟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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