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林木遭受行政处罚
日期:2012.05.24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仇景利)
浑江区森林公安大队紧密结合“治安整治会战”和“打击毁林犯罪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加大巡护密度,取得了实效。
5月15日14时许,五间房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王晓阳、高辉在浑江区七道江镇巡护时,发现新立村居民李某驾驶的捷达车内,装有16件无手续原木。经询问,车主李某承认无手续原木是其在七道江镇新立村非法收购的,树种为椴木,材长1米、径级16至22厘米,原木材积0.482立方米。李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收购林木,浑江区森林公安大队依法给予违法嫌疑人李某行政处罚。
5月16日早6时左右,三道沟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在三道沟岭巡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内装有无合法手续的木材,遂上前进行盘问,经初步了解得知,车主姜某承认是其早上在三道沟镇冰沟的村非法收购他人的木材。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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