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伤人进牢房获罪悔恨终生憾
日期:2012.05.2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作者】 赵红波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2011年6月,杜某某醉酒驾车,酿成三死一重伤惨剧,杜某某获罪投监入狱,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铁窗生涯漫漫无期。此案正应了一句古话:“一失足成千古恨。”
罪犯杜某某驾驶的肇事车辆的车主是其义父,老人作为车主,在明知杜某某醉酒驾车时没有及时阻止,被推上了被告席,已经花了十几万元,现在仍躺在医院病床上的伤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肇事车辆抵顶赔付。
江源区法院三岔子法庭采取巡回法庭的形式,办案人员到老人家开了庭。在与老人交谈中得知,老人现在还供养一个孙子读小学,为了给孙子交学费老人养了几只鸡,临别时法官高价买下了老人的鸡蛋。 (赵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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