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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儿合法权益 八道江区法院

日期:2010.04.08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 (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王萍)几年来,八道江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开展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建立绿色通道,方便妇女儿童诉讼。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尽量做到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审判庭进入审判程序;对妇女儿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监护人,特别是对那些文化程度不高、对相关法律了解不够的来访妇女热情接待,细心解答,耐心指导,及时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实行“三个优先”,即“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案件优先办理,低保妇女优先考虑法律救济,家庭暴力苗头案件优先排期审理。

强化调解功能,帮助妇女儿童当事人营造和谐的生活氛围。在涉及婚姻、赡养、抚养、伤害赔偿等案件中,该院注重发挥调解功效,将诉讼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尽量促成当事人消除矛盾、减少对抗、彻底化解纠纷,帮助妇女儿童当事人恢复和重建和谐家庭、邻里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合理照顾妇女儿童当事人的特殊需要。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内容较多的案件分给相对经验丰富的女法官承办,并在庭审时间安排、庭审方式选择等方面适当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尽量照顾妇女儿童当事人的特殊司法需要,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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