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晋级”公开公平
日期:2008.03.12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陈数厉彦祥)法官等级制度是指按照法官职务编制,规定各级法院的等级幅度并按法官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工作实绩、行政职级、工作年限等确定法官不同等级的评定条件,并实行定期晋升和选升的制度。市中级法院为使法官等级工作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实行法官等级工作即时通报制度,排序公示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并征求意见制度。使工作在审判一线的法官对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有了知情权,法官等级制度真正发挥出了激励和鞭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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