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执法促公正廉洁 长白县检察院
日期:2010.04.0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 (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祝炳岩杨巍巍)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形象和社会公信力,近日,长白县检察院全院干警签订《阳光执法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 他们承诺做到:我公开,按照检务公开要求,对可以公开的诉讼程序、诉讼实体、办案纪律等,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我公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自觉规范执法行为,除依法应当查封、扣押、冻结、收缴的涉案款物外,不收取涉案人员其他任何钱物;我廉洁,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和各项办案纪律规定,决不利用办案和个人影响,谋取私利;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接受组织处分。他们还面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通过这些“阳光”措施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促进长白县检察院公正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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