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法院“三级约谈”化解矛盾
日期:2012.03.06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作者】 李贵群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 (和谐白山)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李贵群)为最大限度地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强化裁判文书的针对性说理,做好宣判前的相关工作。近日,浑江区法院制定实施了《人民法院关于约谈上诉人制度的规定》,并设立了三级约谈制。三级约谈即承办人约谈、庭长约谈、院长约谈。从源头上做好上诉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从而达到减少上诉和上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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