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处一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案 市工商局稽查支队
日期:2010.12.30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4版 (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赵顺国周沿良)市工商局稽查支队依法查处了临江林业局有线电视台违法发布药品广告一案。经查,临江林业局有线电视台于2010年3月至10月间,在其临江林业局有线电视频道节目中,分别发布“新元通精制冠心片”药品广告和“韩国活巢清宫保健用品”广告。在广告中,擅自扩大药品的功效,并在保健品广告中,宣称含有药品的功能,构成了虚假广告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根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台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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