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重症精神病等大病纳入新农合保障
日期:2011.09.02 点击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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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第A4版 (环球点击)
【入库时间】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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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8月30日电(记者 帅才)湖南省通过将新农合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将重症精神病等大病纳入新农合重点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农民患大病的经济负担,有效控制农村家庭因病致贫。
湖南省卫生厅副厅长方亦兵介绍,2011年,湖南省在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范围内,将贫困人群中发病率较高、诊疗效果明确的重症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结核病、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重点保障范围,其住院规定报销比例提高至80%以上。
方亦兵说,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与门诊统筹后,参合农民基本能在乡镇卫生院看得了病、看得起病。但卫生院诊治的是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但往往导致农村家庭因病返贫的是重大疾病,一些患大病的农民面临在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湖南通过将新农合制度与民政救助制度结合,在保障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新农合对农村重大疾病的救治保障范围,让参合农民切实享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让患大病的农民能在三级甲等医院看得了病、看得起病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方亦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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