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止纷争案结事了促和谐
日期:2011.08.20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6版 (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曲庆节 邵长慧)近日,靖宇县法院运用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房屋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之间的纠纷,受到当事人好评。
年初,靖宇县贵圆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县政府棚户区改造方案与被拆迁人金某达成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双方约定金某于4月20日迁出其居住房屋,开发商给予回迁安置补偿。协议到期后,被拆迁人金某以补偿的内容不合理为由拒绝搬迁。于是开发商一纸诉状将金某告到法院,要求金某腾迁房屋。随后几天,立案庭的法官向被拆迁人金某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和审判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的辩法析理,法律释明,金某欣然同意在三日内搬迁,主动将拆迁房屋交付给开发商,双方握手言和。立案庭高效恰当的处置方式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拍手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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