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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叔叔,我偷到18岁保证不偷了”

日期:2008.06.0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6版(都市6-11)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面对民警,在郑州流浪的安徽男孩小超坚决表示:“警察叔叔,我偷到18岁保证不偷了。” 6月3日15时许,郑州市公安局特巡警三大队二七3号民警杜晓伟、徐洪涛接到110指令,高寨南街端午路69号,抓住一个小偷,专偷住户大门锁上的铜块。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群众抓住的小偷是一个小男孩,现场缴获螺丝刀一把。 经查,男孩叫小超,安徽人,12岁,一直在郑州流浪,就靠偷门锁铜块卖钱度日。看到民警要抓自己,小超紧紧拉着民警的手作起了保证:“警察叔叔,我就偷到18岁保证不偷了,到18岁我就改行。” 据办案民警介绍,小超偷窃被抓已经不是第一次,但是由于年龄太小,被抓后警方只能经过教育将其放掉。在一次次被抓又被放之后,小超逐渐了解到一些法律知识,知道年龄大了再偷被抓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现在年龄太小警方无法处理。因此,小超才钻法律的空子,并产生只偷到18岁的想法。目前,小超被移交到洁云路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据今日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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