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伤害他人后悔发病身亡
日期:2013.04.0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6版(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曹丹丹、王颖)3月20日上午9时许,江源区居民冯女士来到江源区公安局江源派出所,将其弟冯某的火化证明交到民警手中,并向办案民警哭诉着冯某离世的经过。
冯某于2013年2月7日中午在江源区某火锅店参加朋友聚会时,席间因开玩笑同朋友刘某发生争吵,冯某一时冲动端起盛有热汤的火锅砸向刘某,沸腾的汤水当场将刘某面部和胸部烫伤。伤人后,冯某逃离了现场。接警的江源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刘某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刘某住院期间,冯某情绪平复并深感愧疚,多次到医院探望刘某,贫困又无业的冯某在亲属处借得2000元钱,赔付了刘某先期治疗费用,同时冯某向医院了解,刘某医治费用可能逾万,致使冯某苦恼不已。
回到家中,年逾七旬的母亲得知此事后,时常埋怨冯某因伤人给贫穷的家又雪上添霜。苦恼悔恨的冯某在压力之下,急火攻心,于3月11日突发心脏病在家中死亡。一时冲动的冯某用生命付出了伤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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