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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斩黑恶保平安

日期:2012.10.2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副篇名】———市公安局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纪实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专版)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霍云成督办“打黑除恶”案件。

市公安局民警押解犯罪嫌疑人。

民警审讯涉黑案件嫌疑人。

嫌疑人尤世欢指认案发时其用于作案的车辆。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霍云成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范作华和副局长张世琨、政治部主任刘守春的陪同下看望打黑一线民警。

民警审讯涉黑案件嫌疑人。

□ (白公宣)

年初以来,市公安局以“打造全国最平安城市 最稳定边境地区”为目标,在白山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抓住黑恶势力苗头不放松,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方针,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业队伍,多警种合成作战,历时半年多时间,相继打掉了刘砚斌、王洪玉和郭西芹三个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50余名,及时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有力地维护了百姓合法权益,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了白山社会安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审时度势 成立打黑专业队

近年来,白山处于大发展、大建设时期,我市林区、矿区多,物产资源丰富,随着白山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愈发复杂,个别林、矿领域的涉黑涉恶案件时有发生,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进一步加大专项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净化社会环境,为创建平安白山多做贡献,市公安局审时度势,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大力支持下,今年2月29日成立了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按照省公安厅加强“两做一推”的工作要求,市公安局选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民警充实到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并为该支队新建了办公场所,购置了现代化装备。一支打击黑恶势力的专业队伍横空出世。

该支队成立的短短几个月来,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白山公安精神,在市局刑侦、经侦、法制等多部门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利剑出鞘,精彩亮相,连续打掉几个涉黑团伙,侦破几起影响较大的案件,赢得了社会的一片喝彩,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领导高度重视 打黑除恶合力攻坚

白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黑除恶工作,把打击以黑恶势力为重点的有组织犯罪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市公安局侦办的几起案件过程中,市委书记李伟、市长彭永林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有关案件情况,在市公安局的情况专报上作出批示,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打黑除恶工作的态度和决心。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队领导多次深入白山指导案件侦破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霍云成多次组织召开公、检、法三机关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会商,确定侦查方向。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这些,都使参战民警受到极大鼓舞,劲头倍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范作华、原副局长卢颖杰、副局长张世琨等领导一线指挥,并带头包案,市局刑侦、经侦支队和通沟分局、江源区局等单位、警种协同作战,抽调20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十余个专案组,行程达十余万公里。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环境,为群众营造平安和谐氛围,白山公安义不容辞。在各方鼎力支持下,白山打黑除恶集团战的大幕徐徐拉开。

雷霆出击铲除“矿霸”

2003年,犯罪嫌疑人刘砚斌在浑江区成立一家洗浴中心,并发展服务生刘某等十余人为团伙成员。刘某某以洗浴中心为其犯罪团伙的聚集场所,组织违法人员进行吸毒、卖淫活动。

在违法犯罪活动中逐步形成了以犯罪嫌疑人刘砚斌为组织领导者,周某某、韩某某、王某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刘某某、张某某、丁某某等十余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为了达到获取经济利益、控制一方的目的,自2003年以来在浑江区、江源区等地采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开采、暴力抢劫铁矿资源等违法犯罪手段,大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近千万元。

2008年10月份,被害人王某在板石镇承包一林地,准备开采铁矿石。犯罪嫌疑人刘砚斌看好了这块林地,准备霸占开采矿石,于是纠集其团伙十多人,持木棒等作案工具找到王某,威胁其离开,不许其开采。王某不同意,刘便指使十余人将王打伤,并将该林地霸占。被害人王某被打伤后,害怕再次遭到刘砚斌报复,未敢报警,也未敢住院治疗。

2009年,犯罪嫌疑人刘砚斌组织团伙成员在板石镇多次打砸工厂设备和车辆,寻衅滋事,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

今年3月份,市公安局党委部署由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与江源区公安局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对刘砚斌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进行侦查,掌握了其大量违法事实和犯罪证据,并陆续将该团伙主要成员成功抓获。

该犯罪团伙成员30余人,已抓获23人。其中,犯罪嫌疑人刘砚斌系该团伙组织者,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周某某、王某某等五人是该团伙的主要成员。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等8项罪名12起案件。

运筹帷幄打掉林区“大姐大”

2009年,抚松县露水河林业局无业人员郭西芹(女)先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李某某、王某某等人结成团伙。众人称呼其为“大姐”或“郭姐”,郭西芹俨然成了林区“大姐大”。手下成员听她指挥,由她组织分工,需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由郭负责组织,在短短两三年的时间内,郭西芹组织领导其成员多次进行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碍作证、盗伐林木、妨碍公务、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事实,先后造成1人重伤,3人轻伤,在露水河林业局和露水河镇等地称霸一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1年10月,市公安局组织刑警支队、抚松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郭西芹犯罪团伙开展侦查,该犯罪团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14人。今年9月26日,抚松县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郭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等十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剑锋披靡 斩断暴力“黑手”

一群胆大妄为之徒,居然以暴力手段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今年年初,接到群众线索后,市公安局立即部署刑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通沟公安分局抽调力量组成专案组进行侦查,并于 5月21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洪玉等人抓捕归案,斩断了这只横行市区的暴力“黑手”。

以王洪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在浑江区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抢劫等犯罪行为以攫取非法利益,同时经营铁矿、小额贷款公司、汽车租赁、电子游戏厅等获取经济利益,维系组织正常发展,称霸一方,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心理威慑,形成了一定的势力范围,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

以犯罪嫌疑人王洪玉为首的犯罪组织,为确立自己的强势地位,预先准备棍棒、镐把等作案工具,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戴着统一买的鸭舌帽,对三名被害人殴打,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在张某某被敲诈勒索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洪玉指使他人恐吓张某某二人,逼迫被害人买电缆线,强行索要 2万元定金。2008年6月,王洪玉汽车被赵某追尾,在王等人的威胁恐吓下,赵某赔偿给王洪玉高达12万元的修车款。

今年6月28日,浑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将犯罪嫌疑人王洪玉等6人批准逮捕。

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待着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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