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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法院院长接待日制度效果好

日期:2012.02.2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 (和谐白山)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丽娜 梁志敏)

“院长,谢谢你和我说这么多,我撤诉!”30分钟的耐心接待,终使原告和原告姨妈李大姐释怀,撤回上诉。这是继市法院院长赵东巍到江源区法院调研提出建立院长接待制度后,该院第一起院长接待息诉案件,并取得了成功。

原被告双方是一对新婚不久的年青夫妇,因为琐事双方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并最终导致双方家长参与其中,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因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且原告证明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内心倍感委屈的原告在其姨妈李大姐的“鼓励”下,认为法院偏袒被告,为捍卫自己的“尊严”,坚决要求上诉。

了解案情后,主管副院长庄振友安排办案法官一起接待了原告及其姨妈。针对其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的原因及相关法律规定,庄振友对其进行了半个小时的耐心解释,二人情绪也渐渐平复。见原告松动,庄振友趁机又对其年轻冲动、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劝解其姨妈作为长辈不应干涉晚辈的婚姻,应有“劝和不劝离”的长辈态度。最终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冲动,主动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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