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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率先推行税收管理准入制

日期:2013.12.1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A1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向思兵记者蔡冲春)日前,市地税局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推行税收管理准入制度,对所有税收管理事项实行“双人一单一证”制,赢得广大纳税人的普遍叫好。

税收管理准入制适用于税务稽查、纳税评估核查、日常税管理服务以及相关人员深入企业延伸检查等一切税务人员深入纳税人生产经营地点开展工作的行为。税务人员下户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持加盖有效印章的《税务检查通知书》或《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务检查工作证件,否则,纳税人有权拒绝。

市地税局推行税收管理准入制,实行“双人一单一证”的管理模式,是对税收执法领域的大胆探索和实践创新,目前在我省地税系统属于首创。它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市地税局加大了税收管理准入制落实力度,坚持“三审准入”制,即税收管理行为应由主管领导审核签批,科(所)长审核分发任务,税务管理员持《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经主管局长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实施。并将两个通知书录入税务自动化办公系统,实行统一编号、备案留存管理。浑江区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刘佩一告诉记者:“现在,我们下户检查不能那么随意了,即便是简单的日常调查都必须按‘双人一单一证’制要求,而且各种检查程序也越来越规范了。”税收管理准入制是一把“双刃剑”,对税收人员是一种约束,对纳税人是一种减负。税收管理准入制的推行,进一步增强了税务人员的程序意识和风险意识,有效避免了税收权力行使的随意性。吉林星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刘贤兵说,实施税收管理准入制后,执法检查程序比以前更加规范了,来企业检查次数明显少了,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使我们能够轻装上阵,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去。

自实施准入制以来,市地税局共使用准入文书355份,有效规范了税务人员税收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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