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开展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专项整治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A3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 姜鹏雷)
为持续营造对酒驾和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高压态势,抚松交警大队于日前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酒驾和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84人次,警车20台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6起,其中使用其他车辆号牌2起,货运机动车改型10起,未投保机动车强制险8起,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上路行驶6起,无证驾驶1起,其他违法行为89起,统一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分工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大队在充分考虑辖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酒驾及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大队长张连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中队长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周密部署,明确了集中整治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整治措施,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加强路面管控,实行两个延伸。此次统一行动,大队采取异地用警方式,在抚松镇、松江河镇共设立14个固定堵卡点对过往车辆和人员进行合理、严密地布控,严查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在整治过程中,大队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整治一线,并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通过整治时间和管理触角的延伸,有效杜绝了酒后驾驶整治的死角和盲区出现,做到了全面整治、消除隐患、不留死角。对查获的涉酒机动车驾驶人,无论涉及到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一视同仁,严格依法处罚,坚决做到一个也不漏过,一个也不放过。充分利用法律手段,让酒后驾驶成为司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
柔性执法,体现平和的抚松交警形象。大队在整治过程中坚持人性化执法理念,注重柔性执法,强化规范执法,提高服务意识,努力实现整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丰收。同时,大队要求民警、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体现出依法从严处罚和刚性执法的区别,对于无理取闹的醉酒驾驶人,大队要求执勤民警、协管员以理性克制的心态去对待,避免产生冲突,展现出交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将人性化执法贯彻到整治工作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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