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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交警三项措施“治疗”农用车辆“顽症”

日期:2012.08.18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政教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付希敬 刘学臣)

针对夏季低速载货汽车、农用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日渐突出,靖宇县交警大队采取“把点、巡线、管面”三项措施,有效“治疗”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等“顽症”。“对症下药”一个月以来,共查处农用车辆各类违法行为12起,行政处罚10人,强制报废农用车辆5台,完善各类交通设施15处。

“把点”,即强化源头管理,把好集中整治源头防控第一关。一是民警深入到辖区乡村全面详细掌握农用车辆的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帐,完善基层交通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农村“五小车辆”的列管率;二是会同安监、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集中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新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道路、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等路段,对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畅通。

“巡线”,即加强路线巡逻,严厉打击农用车辆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一是实行“错时工作制”,充分利用早中晚日常管理的盲点时段,采取全线巡逻、点线动静结合、专项集中整治等措施,加大发现和治理农用车辆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力度;二是采取日常查纠与不定期整治相结合,确保重点路段不失控,严厉打击农用车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管面”,即扩大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一是以“五进”活动为载体,以基层中队为依托,深入到每个村屯,通过农村广播站、发放传单、播放光盘等形势广泛宣传交通法规,确保违法农用车辆不出村、不上路;二是结合创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活动,建立目标责任制,通过加强对重点人群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特殊群体的交通法制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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