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房照诈骗依法取保候审
日期:2012.05.06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侯钰 于林枫)
4月11日,红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家住浑江区新建街的陈某在新建街某棚户区改造中,利用伪造房照骗取回迁房。
接到报警后,民警在投资单位调取陈某在棚户区改造办理时的三份房产档案,发现其中两份为伪造(无实际房址),在房产局没有登记房籍。在获取初步证据后,民警依法将陈某传唤至分局。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供述:自己为骗取一套回迁房,2011年3月,将在“老王”(在逃)处购买的两份假房照,交给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朱某,由于根本没有实际房屋住址,为达到骗取回迁房的目的,陈某先后两次向朱某行贿6万元,朱某随后利用职务之便,为陈某非法谋取回迁房一套,价值14万元。
获此线索后,民警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朱某传唤至分局,朱某对其利用职务之便为陈某谋取非法利益、并收取陈某现金6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诈骗、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取保候审,朱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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