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执行十四年强制执行化积案
日期:2011.09.2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 (和谐白山)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近日,被执行人赵某来到江源区法院,主动交给法官2200元,向法官承认了错误并接受处罚,至此这件长达14年的积案全部执结。
1995年刘某因开办砖厂向肖某借款1.2万元,并由赵某提供担保,但借款到期后刘某一直拖欠不还。 1996年肖某向原三岔子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与赵某共同给付欠款,经法院调解,二被告同意于1997年3月未全部付清。到期后二被告仍拒绝履行,肖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经法院多次执行,二人给付肖某部分执行款,最后还有2200元没有给付,而此刻二人居然玩起了“失踪”。2011年,肖某要求法院恢复执行,执行法官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当在某银行发现赵某的存款帐户后果断进行冻结,迫于法律的威严赵某主动来到法院,向法官承认了错误,并主动履行了义务。 (唐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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