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优质环境护航经济腾飞 ———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助推发展纪实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走进通化矿业集团八宝工业园区,明媚的阳光下,园区蓝白相间的建筑群熠熠生辉。70多米高、号称东北第一的白色井塔巍峨耸立,皮带运输线纵横交错织起道道航线。一个经济效益好、环境质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已从厚重的蓝图变为生动的现实。
提到园区竣工投产以及取得的效益,通化矿业集团董事长赵显文感慨地说:“八宝工业园区能有今天,离不开市检察机关倾注的心血和汗水,离不开他们热诚的支持与帮助。”
我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看全局,着眼全局谋检察”,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以助推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创造优质环境,护航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硕果累累。
找准切入点 构筑保障点
白山正处在大转型、大提速、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正处于“向较发达城市迈进”的关键节点。检察机关如何在新形势下认清市情、体察民情,摸准经济社会发展的律动与脉搏,做好服务工作,使经济社会与检察事业共同发展、互惠双赢,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严峻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书华对此做出了铿锵有力的回答:要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白山工作大局中谋划与推进,牢固树立“没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就没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找准服务切入点,构筑服务保障点,扎实做好服务白山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
找准服务切入点,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人人服务软环境,人人建设软环境,人人都是软环境”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献计献策活动,解放思想,换位思考,增强服务主动性,营造亲商、安商、商富、扶商的发展氛围。
找准服务切入点,全市检察机关结合“两反”专项教育活动和市软环境办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查摆开警车鸣警笛进企业、任意冻结企业账户、插手企业经济纠纷等涉软问题,增强服务有效性。
找准服务切入点,全市检察机关采取请进来集体问诊,走出去询策问计相结合的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倾听企业呼声,增强服务针对性。
两级院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机关、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召开企业负责人和涉企职能部门座谈会,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指导意见》、《加强和改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向全市做出11项公开承诺。
为把服务经济发展软环境真正打造成让企业、项目建设单位满意的精品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创新活动载体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全力构筑服务发展软环境的保障点,扎实推进,规范运行。
成立服务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与企业、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沟通。以抚松为试点,在全市成立了7个驻企业、驻工业园区等地的检察室,让“检力”下沉,更直接、更具体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去年8月,高检院领导在抚松调研时对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对项目建设过程中行政管理、行政许可等环节出现的“中梗阻”现象,实行“检察官代办制”,对有意为难企业、刁难项目负责人,故意拖延事项办理,给项目进展造成障碍的,启动渎职调查程序,并依据法律进行问责。一方面为企业解决了疑难,一方面促进了依法行政。
建立检察联络员制度。选派两级院业务骨干到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挂职,定期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
设立“绿色通道”。在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对涉软案件实行专人办理和专项督查,缩短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各类案件依法得到及时处理。
制定考评机制。每月初把服务软环境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下达,每月底调度会议上一起汇报完成情况,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集中开展“检察长软环境建设服务月”活动,每年5月份,两级院正副检察长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每人至少深入3至5个企业,征求意见,依法妥善处理一批影响企业发展的涉软问题。
外部创环境 依法当“门神”
环境就是形象就是生产力。没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就必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外部创环境,依法当“门神”,为经济发展精心打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保护了政府投资安全,保护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护了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了民生项目顺利实施。
保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出重拳,严厉打击侵犯外来投资者人身财产权利、干扰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各种犯罪行为,严惩地方黑恶势力对外来投资者进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收取所谓的保护费、暴力垄断市场等犯罪行为。通化矿业集团八宝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初期,以高某为首的江源区沙石、钢材等建筑材料商贩,多次组织村民用木棍、石块、摩托车等堵塞通往建设工地的道路,要求高价购买他们提供的建筑材料。了解这一情况后,检察机关立即联合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高某等6人以破坏生产经营罪依法从快予以批准逮捕,保障了该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为项目节约建设资金500多万元。
依法执行,有理有据,为项目建设扫除绊脚石。环长白山旅游公路工程施工期间,有10户林下种植户向工程指挥部索要林下预算外补偿款问题,致使工程被迫停工。市检察院得知后,通过审查合同并结合评估部门鉴定价值,向相关部门发出建议,不仅使10户种植户撤回了补偿要求,还使停工一个多月的工程得以复工,防止了160多万元国有资金的流失。同时,也使另外30余户观望者放弃了索赔的想法,避免了230多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保证了国有资金的正常使用。
办典型案件,以案立威,为招商引资清障铺路。2011年,对某个县级干部的查处在长白县引起轩然大波。该县的经济开发区主任李某,利用其职权,明面招商、背地索钱,为企业发展设置障碍,影响极坏。市委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批示检察机关立即查处。市县两级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不到1个月时间,最终将李某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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