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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吗?

日期:2014.06.1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

元某家里养了一条斗牛犬,平时遛达的时候元某都不拴狗链,这条狗经常冲到路人周围,冲着路人大叫,着实吓着了不少路人,有人要求元某注意,但元某置之不理,直到有人报了警。公安机关对元某作出了五百元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但元某认为如何养狗是自己的自由,不应受到处罚。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在这则案例中,元某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据具体情况,给予五百元的处罚是合法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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