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日期:2009.10.20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创业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徐青松牟善友)近日,八道江工商分局红旗工商所接到消费者的投诉,消费者在某电脑洗车行预买了1500元的汽车消费卡,但是过后只消费了500元,由于某种原因电脑洗车行申请注销停业了,消费者汽车消费卡里所剩余的1000元无法兑现。但是又找不到电脑洗车行的业主,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想到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希望能解决问题。 红旗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前去处理此事。经过几次咨询和多方查找,他们终于找到了洗车行的业主,和业主说明情况,同时对其进行《消法》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使业主明确了消费者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随意侵权。业主同意和消费者协商解决,主动返还了消费者剩余的1000元汽车消费款。 截至目前,红旗工商所共接到消费者投诉36起,返还消费者损失6800余元,调解消费纠纷24起,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感动地说:“有时我们投诉,只想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没有想到工商执法人员认真负责,把消费者的权益当作大事去抓,真正执法维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在执法人员心目中,保护消费者权益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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