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审计局“三点监察”落实处
日期:2012.08.24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孙洁 李健 记者 姜鹏雷)
为了使审计人员严守工作纪律,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浑江区审计局实行“三点监察”制度,对审计人员实行全程跟踪监察,有效地规范和约束了审计人员的行为。
“三点监察”制度:在进点审计前,实行与审计组长谈话制度,由局监察室对他们进行廉政教育,明确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驻点审计时,实行审计组“勤政廉政监督”制度,说明审计人员必须遵守的“八不准”审计纪律,告知被审计单位,并在被审计单位公示,在审计结论下达后,由被审计单位在卡上填写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的表现,并加盖公章后直接回复局监察室;审计组出点后,实行回访检查制度,由局监察室组织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背靠背地跟踪调查了解,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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