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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相关部门职责任务

日期:2012.08.2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经济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市编办承担清理规范工作牵头抓总的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科学掌握好时间和进度,明确清理规范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单位)履行清理规范程序、工作人员遵守清理规范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监察;组织部门主要负责按干部管理权限认定本次清理规范工作所涉及干部的相关信息;信访部门负责处理清理规范期间来信来访事宜;财政部门负责认定事业单位经费收支情况等相关数据及材料,并保障此次清理规范工作经费及时核拨到位;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依据吉人联字〔2005〕43号文件对在编不在岗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各事业单位执行职能的法律依据的界定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清理规范工作所涉及的死亡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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