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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村书记生活有保障 江源区

日期:2010.05.1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 (农村天地)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刘富民樊莹莹)为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提高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生活待遇,江源区探索建立了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生活保障机制,有效激发了广大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制定补助办法,明确发放标准。将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助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全额承担。设定四个档次,每月分别为每人发放100至3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层层审核把关,严格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要向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在全村公示15天后,上报所在镇街党委把关,镇街党委审核并填写审批表,上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确定生活补助金发放对象。明确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了村、镇街、区三级发放档案,实行发放工作镇街党委负责制。区委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农业部门按各自分工,对生活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全区已经确定100名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为补助对象,区财政每年将拿出1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为其发放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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