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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问责确保妇幼安全

日期:2013.01.0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5版(社会广场)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洋)市妇幼保健院加强妇幼保健业务建设,全面实行医生首诊负责制,狠抓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婴儿死亡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全面做好流动及偏远山区孕产妇管理。同时,各县卫生局、县妇幼保健站等相关工作人员对县孕产妇抢救中心的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进行督查,并提出指导意见,确保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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