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正风肃纪建强基层干部队伍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政教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刘秋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今年以来,长白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创新举措,严厉整治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工作力量,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拓宽廉政教育范围,强化自我监督。广泛宣传教育。抓住村、社区“三委”换届、新任职村干部培训、入村走访等契机,通过网上长期发布、电视滚动播出、编制发放手册、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健全谈话教育。深入开展谈话教育,紧抓“三个明确”进行廉政约谈、谈话提醒,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健康成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范村干部廉洁自律。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不间断宣传农村换届选举的法规知识、惠农政策、涉及群众利益的相关政策,畅通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二网一线”(即县政府网、长白纪检监察网和举报热线)等投诉举报途径,广泛受理各类损害群众利益和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调查、谁答复”的原则,对来访、来信、电话举报、网络举报进行办理,做到即来即办,不拖不压。
创新督促检查方式,强化执纪监督。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财务票据、督促村务财务公开、对村务重大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等工作,监督村级事务规范开展。同时,各级纪委通过定期开展巡查、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深入到村屯、社区,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走访群众、查看账目、摸清底数,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村、社区,成立村级财务审计指导小组,督促改正;对涉及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的问题严肃查处。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问责监督。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查必到人、查必处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了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办和问责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尤其是对村、社区“三委”换届选举中,以请客送礼、拉票贿选、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干扰选举问题;村级财务管理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问题;以及粮食综合直补、危房改造资金等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和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涉及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7件,其中,撤销党内职务1人,严重警告1人,警告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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