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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工商局预热新《消法》

日期:2014.03.14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A3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邓春生)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付诸实施,结合即将到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抚松县工商局以多种形式对新《消法》涉及到的“霸王条款”无效、遇消费欺诈三倍赔偿、网络购物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和维权时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先行赔付等新规定、新亮点进行宣传,指导经营者依新法自律经营,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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