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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山法庭妥善处理涉农案件

日期:2013.01.04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赵长柏姜泓宇)靖宇县法院景山法庭充分运用审判职能,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落实到工作中,依法保障农民的利益和新农村建设的成效。

该法庭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涉农案件,做到及时审理、及时结案,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而耽误生产和生活。加强诉讼指导、举证规则和法律释明工作,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将相关法律规定、法律适用、法理情理等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对简单民事案件,依据实际情况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尽量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强化案件调解工作,对有调解希望的案件,尽可能争取调解结案,加大基层组织调解的适用比例,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和基层组织的意见后,在开庭前或开庭后委托基层组织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借助道德、社会舆论、情理来判断事实。对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到田间地头和矛盾纠纷发生地开庭审理、就地化解矛盾。同时,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使多数农民汲取教训,杜绝发生类似纠纷,力争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截至目前,该法庭共审结涉农案件80件,调解、撤诉5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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