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他人产权证骗贷落法网
日期:2012.11.0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彭金威 潘诗元 孝信)
近日,新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银行被骗取贷款案,为银行挽回经济损失37万元。
9月6日,新建分局接群众举报称:其在十六中对面拥有的一户门市房,被王某私自办理出来产权证后,在浑江区一银行办理了贷款。办案民警在对银行进行走访调查时得知,举报人反映的王某贷款事实存在,并且银行对王某用来贷款抵押的门市房其它情况毫不知情,至今该笔贷款尚未归还。通过办案民警的介绍后,该银行随即表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并希望公安机关协助追回被骗取的贷款。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后,侦查员掌握了王某伙同杨某、鞠某骗取贷款的犯罪事实,并组织实施抓捕。
10月11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迫于公关机关强大攻势来到新建分局投案自首,3人供述了2004年末,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他人的门市房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在浑江区农村信用联社办理了抵押贷款,共贷款27万,经银行多次催款后至今未还,本息合计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杨某、鞠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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