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日期:2012.11.0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乃龙 张春海)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多项措施,以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一是督促船东与政府逐层签定水上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县(市)政府、主管部门与有船单位的责任。二是加强对旅游船舶、渡船舶、漂流筏等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切实保障辖区有船水域安全。三是修改水上安全搜救应急反应预案,使其更贴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切实提高海事部门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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