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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心亲戚抢生意醉酒伤人获刑罚

日期:2014.01.24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A3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李志慧姜泓宇

只因怀疑他人抢生意,家住靖宇县的路某酒后砸伤三人,近日,靖宇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路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3年7月25日,经营汽车轮胎修理生意的路某酒后回到店内,眼看自己生意冷清,而隔壁同样经营汽车轮胎修理生意的曲某店中却是生意红火,路某气不打一处来。路某与曲某虽是亲属,但自己经营轮胎生意多年,资金、技术各方面都比曲家略胜一筹,然而生意却比不上曲某家,路某觉得是曲某抢了自家的生意,路某跑去质问曲某,并与曲某及曲某的妻子杨某发生激烈争吵,愤怒之下,路某用铁撬棍将曲某和杨某的头部打伤,后曲某的父亲赶来与路某理论时,路某又将曲某父亲的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杨某损伤程度为重伤,曲某及其父亲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案发后,被告人路某主动到靖宇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靖宇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路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路某系自首,且能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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